各位会员: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和市关于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有关指示精神,积极帮助困难家庭大中专毕业生实现就业,团市委、市青企协联合市人力社保局在全市范围开展困难家庭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援助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援助对象及条件
嘉兴市生源,2012届大中专毕业生,身体健康,无残疾,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经民政部门认定的持有效期内《最低生活保障证》和《低收入家庭援助证》的困难家庭子女;
2、经总工会认定的持有效期内《特困职工优惠证》的困难家庭子女;
3、经残联认定的持有效期内《特困残疾人优惠证》的困难家庭子女。
二、援助形式及措施
主要采取市场双向选择、相关部门推荐的形式。凡接收困难家庭大中专毕业生并签订劳动合同的单位,可免收困难家庭大中专毕业生人事关系管理、人事档案管理、户口管理等相关人事代理费用。
希望广大会员企业充分认识到关心和帮助困难群体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树立帮助一名困难家庭毕业生就业就是帮助一户困难家庭改善生活的理念,积极挖掘就业岗位,努力帮助困难家庭大中专毕业生实现就业。有援助意向的会员企业请填写《嘉兴市企业需求困难家庭大中专毕业生申报表》(附后),盖章后连同《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传真至市青企协秘书处,电子表格发至秘书处邮箱:jxsqqx@163.com。
未尽事宜请联系市青企协秘书处,联系人:周传根、沈芳,联系电话83681878、82521878,传真:82521881。
附:嘉兴市企业需求困难家庭大中专毕业生申报表
嘉兴市青年企业家协会
2012年5月23日